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和业务水平,提高综合能力,营造学习氛围,使学习论坛成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交流、展示、成长的平台,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参加学习论坛的对象主要是纪检监察专职干部。召集人也可临时确定其他人员参与学习论坛交流。
第三条 学习论坛一般每两周一期,由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召集,特殊情况可延期举行。
第四条 全体纪检监察专职干部依序轮流担当论坛演讲人(下称坛主)。坛主按照统一部署确定演讲题目和内容,也可以根据自己工作或学习体会确定演讲题目和内容。
第五条 论坛的主要内容:
1.纪检监察审查调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全面从严治党等问题;
3.重要理论形势与思考;
4.其他。
第六条 论坛的相关要求和程序:
1.精心准备,确保效果。坛主提前两周选好题目和内容,认真准备,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以致用。
2.品头论足,不断进步。建议坛主用15分钟以内的时间演讲完毕,听众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坛主进行品头论足,提出建议,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理论水平。
第七条 论坛实行签到制度,专人负责论坛记录。
第八条 每学年回顾总结一次,与党支部“纪检论坛党旗飘”品牌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
第九条 本规定由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纪检监察室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