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纪委职责清单
仲党字〔2017〕74号
为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促进学校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广东省纪委、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高校纪委建设的意见》,特制定我校纪委责任清单。
一、协助学校党委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学校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
1.每年年初向学校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制定、任务分解。
2.每年向学校党委和省教育纪检组至少报告一次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情况和问题。
3.每年向学校党委至少提交两次信访案件情况专题报告。
4.督促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每年听取一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了解和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二、监督检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党纪党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6.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各项任务。
7.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中层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情况,每年组织一次中层干部“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告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问题。
8.通过调查研究、座谈交流、谈心谈话、舆情分析等方式,准确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及生活情况,并将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党委和上级领导机关,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三、监督检查学校党委和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负责调查学校管理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9.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针对性强、具体管用、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0.加强对选人用人、招生考试、人才招聘、基建修膳、采购招标、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国有资产、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每年确定二个以上监督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违规行为。
11.强化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兼职兼薪、因公因私出国(境)等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2.严格规范问题线索的处置,完善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制度,认真落实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双报告”制度。
四、开展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教育和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13.完善学校纪委与党委宣传、组织、党办、学工部等部门联席会议、联合行动机制,加强党风廉洁宣传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14.组织协调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集中开展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教育,突出重点教育对象,加强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教育。
15.定期或重要节日关口利用校园网、短信、QQ、微信等平台发布相关要求和警示教育案例,强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
16.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曝光典型案例,剖析案件发生原因,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和震慑力。
17.加大岗位廉洁教育力度,做好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每年对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开展法规纪律教育至少一次。
18.制定实施领导干部约谈制度,开展经常性谈话工作,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五、监督检查学校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就学校管理的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洁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19. 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加强对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对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从政问题的初始提名人员、考察对象和决策过程中不符合程序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20.充分发挥各种举报监督渠道的作用,全面了解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认真查处或积极配合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
21.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及时通报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诫勉及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情况。
22.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受理对学校管理的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复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23,严格执行信访办理制度,认真受理涉及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4.认真受理党员及监察对象的申诉,保障党员及监察对象的权
利,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七、领导学校二级单位纪检委员开展监督工作。
25.指导二级单位纪检委员对照学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26.加强对二级单位纪检委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
八、对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或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问责建议或直接进行问责。
27.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干部管理权限及应当问责的方式向上级领导机关或学校党委提出问责建议,对学校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直接追究纪律责任。
九、开展学校纪委规范化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的监督和管理。
28.根据“三转”要求,精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明确纪委职责清单及纪委内设机构的职能定位。
29.根据高校纪委规范化建设“十有”要求,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水平。
30.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健全内控机制,促使纪检监察干
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师生监督,带头纠正“四风”,敢于担当,主动履职。
31.建立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制度,完善学校纪委委员和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和参与监督工作的制度,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和纪检委员的作用。
32.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每年选派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领导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
十、组织开展对学校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巡察,协助省委巡视组、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学校的巡视巡察工作。
33.制定学校巡察监督办法,运用专项巡察,加强对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34.协助省委巡视组、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学校的巡视巡察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35.完成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7 年9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