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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管理办法 (仲纪字〔2023〕6号)

2024年02月20日 09:43  点击:[]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二级党组织应当明确设置纪检委员,一般应由二级党政班子成员副职担任。纪检委员的提名,须征求学校纪委意见。

第三条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在同级党组织和学校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第四条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每年向学校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接受学校纪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一)突出政治监督要求,重点围绕本单位党组织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落实省委、学校党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督促推动本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协助二级党组织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三)督促推动本单位党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完善防控措施。

(四)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重要会议,对本单位执行重要事项的决策进行监督,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本单位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实施监督。其中,重点监督本单位选人用人、师德师风、评奖评优、科研课题、经费使用、绩效分配、招标采购、职称评审、党员发展等重点领域情况。

(五)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本单位重要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况,包括对在本单位监督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学校纪委移交。发现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及时向本人提出并督促纠正,重要问题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

(六)协助和配合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学校纪委授权和要求,协助调查涉及本单位师生员工的信访举报案件;协助学校纪委受理本单位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协助做好校内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本单位党组织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

(七)及时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协助二级党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次。

(八)接受学校纪委的工作指导与检查,每年向学校纪委书面报告1次工作,年底前提交个人书面述责述廉报告。

(九)完成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任职条件:

(一)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二)政治过硬、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为人正直,熟悉校情、院情和民意、师生员工认可度高;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保守工作秘密。

(三)热爱纪检工作,具有与履职相应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第七条 对纪检委员的教育与管理:

(一)二级党组织应当为纪检委员顺利履责搭建平台,为纪检委员参加或列席重要会议、活动提供保障。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经常听取纪检委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纪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纪检委员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或列席本单位有关会议;与有关人员谈话,组织专项检查或专项调研;参加有关培训;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学校纪委为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积极创造条件,将纪检委员的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抽调参与监督检查、校内专项监督等,全面提升纪检委员的政策理论和监督执纪水平。

(四)学校纪委和二级党组织要为纪检委员的学习、工作和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学校纪委领导班子要经常开展与纪检委员谈心谈话,了解纪检委员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充分发挥学校纪委委员和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职能作用的意见(试行)》(仲纪字〔2018〕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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