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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体验式案例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系列报道(七十八)

2020年05月07日 09:34  点击:[]

(纪委 王鸿诗)学校党委把“四风”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整治。为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具体工作中实践好、把握好、使用好相关政策法规,学校党委、纪委推出它山之石系列报道,通过体验式案例学习,不断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程。以下案例是广东省纪委通报的部分相关典型案例:

一、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节假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吴庆雄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吴庆雄在担任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管理与行动处处长、治安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先后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节日礼金共计港币15万元。吴庆雄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原副科职干部、一级检察官何凯翔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1月至3月,何凯翔在担任控告申诉检察科副科职干部、一级检察官期间,先后3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马爹利蓝带洋酒1瓶,让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其朋友个人承担的1340元酒店房费。何凯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副科职和一级检察官职务,违纪所得被收缴。

3.茂名市茂南区党史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刘乘华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刘乘华利用保管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之便,多次为私人小轿车加油,花费公款9555元。刘乘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主动上交违纪所得。

4.揭阳市空港区溪南街道西寨社区党总支书记陈炎义违规发放和领取福利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9年1月,西寨社区以节日补贴、值班补贴等名义,向“两委”及西寨经联社干部违规发放补贴共35.91万元;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西寨经联社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银行存款充分盈余的情况下,以年利率24%的高息,多次向社区“两委”、经联社干部以及干部亲属等特定关联人借款共118万元,支付利息11.64万元,涉嫌变相发放福利。陈炎义违规作出上述决策并带头领取有关福利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二、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中山市大涌镇原党委书记黄红全等人在生态环保工作中失察失职问题。2012年至2018年,大涌镇党委政府相关人员非法批准占用农用地建设垃圾处理项目;在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未按合同约定为某垃圾处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致使该企业长期违规经营垃圾处理,违规倾倒堆放垃圾2万吨;对某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转清运的企业违规堆放2.2万吨垃圾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上述问题严重污染环境,造成经济损失1184万元。黄红全和现任镇党委书记郭丛枢,前后两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文卫戈、贺修虎对上述环境污染问题失察失职,负主要领导责任。黄红全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郭丛枢、文卫戈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贺修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其他13名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2.湛江市遂溪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陆光辉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不作为、不负责问题。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遂溪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内某小区建设过程中违法施工,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最终酿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对辖区内占用公共绿化用地建商铺、违法建设私人住宅等问题失察、处理不力,引起群众不满。陆光辉作为时任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明知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却不组织查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3.广东省渔政总队南澳大队大队长蔡义得等人休渔监管敷衍塞责问题。2019年5月1日休渔开始后,汕头市南澳县共有50艘应休渔渔船未按规定返回原籍港停泊,南澳大队对此仅发出《责令回港通知书》,对拒不回港的渔船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且对已回港的渔船监管不力,导致5月1日至6月6日一些休渔渔船陆续离港、返海捕鱼,相关人员还在值班记录表上填写“未发现异常情况”,严重影响国家渔业管理秩序。蔡义得和南澳大队副大队长朱睿履职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均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南澳大队云澳中队中队长郭任和不认真履行休渔监管职责,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他8名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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