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把“四风”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整治。自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全校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对在作风方面存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为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具体工作中实践好、把握好、使用好相关政策法规,学校党委、纪委推出它山之石系列报道,通过体验式案例学习,不断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程。以下案例是广东省纪委通报的部分相关典型案例:
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朱伟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8年,朱伟新先后7次组织该院领导和教职工进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公款吃喝,产生费用共计1.4万余元,均在单位接待费中报销。朱伟新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室安监员刘永杰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8年中秋节前至2019年5月,刘永杰在对所监管工地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礼金共计2500元。2019年8月,刘永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3.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原出纳陈丽霞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至2018年,陈丽霞利用保管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的便利,为其摩托车及亲友的小汽车加油200余次,共计2万余元。2019年3月,陈丽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4.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壆岗社区党委书记、工作站站长陈展翀违规操办婚庆问题。2018年9月7日,陈展翀向组织申报为其子举办婚宴,申报席数20席、参加人数200人。2018年9月30日陈展翀实际操办婚宴时,共摆41席、参加人员约400人,与申报席数和人数严重不符,也明显超过当地规定席数和人数的上限,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陈展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香园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8年,香园村委会在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的情况下,违规决策以培训会议、节假日值班、电话费补贴等名目,向村“两委”干部发放津补贴合计9.93万元。其中,村委会主任马铁夫领取1.99万元,原党支部书记马日初领取1.41万元,党支部委员马伯来领取1.93万元。马铁夫等3人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6.汕头市龙湖区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斯龙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刘斯龙在日常上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均固定驾驶该局机关的一辆公务用车,并停放在其住宅小区停车场。2018年春节和清明节期间,刘斯龙还驾驶该车搭载家人往返于汕头市和老家揭阳普宁市。2019年1月,刘斯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佛山市南海区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督管理科科长徐剑群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徐剑群利用职务便利,先后3次收受某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红包”礼金共计2.5万元。2019年5月,徐剑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8.茂名化州市下郭街道潦口小学校长姚亚卓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9月至2018年1月,姚亚卓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务接待费6587元用于家人或与朋友吃喝消费。2018年12月,姚亚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梅州市大埔县大东镇进滩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汉明等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至2018年,李汉明与黄爱英、罗文武、郭裕禄等4名村“两委”干部,违规决策发放并领取津补贴共计18.3万元,李汉明、黄爱英、罗文武、郭裕禄分别领取6.5万元、5.5万元、4.9万元、1.4万元。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李汉明等4人还以发放保洁员工资的名义套取村集体资金1.08万元,用于村“两委”干部聚餐,剩余费用4人私分。除郭裕禄外,其余3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7月,李汉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黄爱英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罗文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裕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