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政治局12月29日召开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指出,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学校党委把“四风”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整治。自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全校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对在作风方面存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为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具体工作中实践好、把握好、使用好相关政策法规,学校纪委继续推出系列报道,通过体验式案例学习,不断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程。以下案例是省纪委通报的部分相关典型案例:
一、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调研员兼武装部长柳明违规组织变相公款旅游
2013年11月初,柳明以新兵跟踪教育为名,组织九龙镇征地拆迁一线工作人员分两批共27人赴西安考察,实际行程主要为参观旅游景点,没有安排探望新兵,共花费13.9万元。柳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旅游费用被追缴。
二、 汕头市潮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吴锡海违规发放补贴
2011年至2014年吴锡海担任潮南区总工会主席期间,擅立名目、超范围、超标准违规发放节日补贴和人员福利共11.2万元。吴锡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贴福利被追缴。
三、清远市统计局副局长黎忠佐等人公款旅游
2014年6月21日至25日,黎忠佐与该局办公室主任杨建伟等6人,借赴江西赣州参加“四省九市统计工作交流会”之机,驾驶单位公车到杭州、三清山等地游玩,没有参加会议,却违规报销伙食补助费、住宿费、餐费等共3747元,并串供欺骗组织、对抗调查。黎忠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杨建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相关费用被追缴。
四、惠州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李海锦违规组织公款旅游
2013年7月,李海锦带队赴大连参加业务培训期间,于7月21日至26日组织11名参训人员在东北三省进行与培训无关的旅游活动,旅游费用12万多元。李海锦还存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节日礼金5万元和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17万元等问题。李海锦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相关费用被追缴、退回。
五、 江门市公路局原副局长黄伟雄违规使用超标车辆
黄伟雄在兼任江番及江珠北延线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处副主任期间,由管理处办公室向施工企业借用的一辆丰田越野车(排气量2700cc)作为其工作用车使用至今。黄伟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借用车辆退还施工企业。
六、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教育局违规发放旅游卡
该局于2013年6月被撤销时,将原本无法继续组织实施的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的经费34.8万元在佛山国旅购买80张VIP旅游充值卡,发放给原计划参加外出学习考察的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副校长(园长)自行使用。原常务副局长黄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街道办分管副主任张海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购卡费用被追缴。
七、 肇庆市皮肤病医院违规发放购物卡、开门“利是”和月饼票等
2013年1月15日,该院向在职员工发放每张面额500元购物卡113张;1月25日,举行新春聚餐活动,并在聚餐中安排抽奖活动;2月17日,向在职员工发放开门“利是”;8月21日,购买并向在职员工发放月饼票220张,价值13200元。院长温小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八、 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七星村原党支书、村委主任欧克明公款大吃大喝
欧克明任职期间,签名或同意签单记账拖欠9家饭店餐费共87万多元,仅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拉票吃喝就欠下餐费34万多元。欧克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任春城街道办副主任、挂点驻村领导莫益华和经管站站长谢汝活、春城街道纪工委副书记邱立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春城街道办主任李孟文、纪工委书记罗敦积进行诫勉谈话。
九、 安徽省滁州市原市委书记江山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安徽省纪委消息:日前,中共安徽省纪委对滁州市原市委书记江山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江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江山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纪违法,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中共安徽省委决定并报经批准,给予江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十、 吕梁市原市委、离石区委书记阎刚平被“双开”
据山西省纪委消息:日前,中共山西省纪委对吕梁市原市委常委、离石区区委书记阎刚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阎刚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阎刚平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审议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阎刚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