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把“四风”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整治。自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全校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对在作风方面存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中纪委对各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系列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检查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为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在具体工作中实践好、把握好、使用好相关政策法规,学校纪委推出系列报道,通过体验式案例学习,不断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程。以下案例是中纪委通报的部分相关典型案例:
一、临沂大学原党委书记丁凤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丁凤云在担任临沭县委书记、临沂市委宣传部长、临沂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收受贿赂。
丁凤云上述行为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丁凤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 广东省金融办原副主任李若虹被开除党籍
经查,李若虹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李若虹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若虹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
李若虹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 广东省残联原副理事长、巡视员谢禧乐被开除党籍
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省残疾人联合会原副理事长、巡视员谢禧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谢禧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通过虚报名目的办法,共同骗取征地补偿款,数额巨大。
谢禧乐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谢禧乐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
此前,司法机关已对谢禧乐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
四、 汕头市政协原主席赖益成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汕头市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赖益成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鉴于赖益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已由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赖益成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
五、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处长谢平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07年至2010年,谢平因公累计借款61万元,尽管单位领导及机关服务中心多次催促,但其均以发票丢失为由不办理报销冲账,直至2010年5月才以现金还款。2011年,谢平再次因公借款40万元,直至2013年10月才以现金清偿借款。
2014年8月29日,省财政厅党组和厅务会议决定,给予谢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
六、琼海市嘉积第三中学私设“小金库”问题
2011年至2013年期间,琼海市嘉积第三中学将收取校服及教辅材料返还的劳务费和部分班会费一起,共计128264元,在学校账户外私设“小金库”,由报账员负责管理,经原校长郭仁渌审批后用于学校日常事务开支。
2014年8月15日,经琼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郭仁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海南省盐务局海口分局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0年1月至2014年5月,省盐务局海口分局(分公司)利用下属企业蓝海晶公司的财务结余款项,为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大润发、家乐福等超市的购物卡、实物共计32次,合计金额48.53万元。
2013年至2014年,海口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符致川先后三次主持有关会议,决定从总公司下拨奖金和公司留利中,以“季度先进科室奖”的名义,由各科室平均发放给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奖金金额达33.52万元。
2013年7月至12月,海口分局盐务科科长叶胜雄口头请示分管领导、副局长王永维同意后,通过虚增出差人数和天数等方式套取现金,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违规给6名参公人员发放补贴共计1.08万元。
2014年10月30日,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符致川撤销党内一切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并责令省盐务局党委督促海口分局部分参公人员退赔违规领取的津贴补贴,对海口分局设立“小金库”问题进行纠正整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省盐务局党委给予王永维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海口分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