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体验式案例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系列报导(七)
学校党委把“四风”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整治。自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全校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对在作风方面存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中纪委对各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系列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检查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为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在具体工作中实践好、把握好、使用好相关政策法规,学校纪委将推出它山之石系列报导,通过体验式案例学习,不断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程。以下案例是中纪委通报的部分相关典型案例:
1、佛山南海区西樵中学乱收班会费校长被免
经查,佛山市南海区西樵中学违规组织学生订购省、市推荐目录外的教辅材料,组织学生到校外辅导机构参加辅导,由本校老师参与授课,初二、三年级开设快慢班,部分服务性和代收费内容没列入收费公示栏,个别班级向学生收取班会费每人12元。
结果:该学校被责令清退全部违规收费,纠正上述违规行为,校长梁用泰被免职。
2、韶关乐昌市教育局原局长李影平受贿73万余元
经查,乐昌市教育局原局长李影平,在担任乐昌市人防办主任、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主管人防工程报建、安全生产监督、教育创强工程发包和验收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当地房地产项目交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某矿业公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中小学教舍改造、球场改造等多项教育创强工程发包和验收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承包商贿赂共73.5万元。
结果:李影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3、利用人防工程审批收受贿赂
——乐昌市教育局原局长李影平利用工程建设受贿案
经查,李影平在担任乐昌市人防办主任、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主管人防工程报建、安全生产监督、教育创强工程发包和验收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当地房地产项目交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某矿业公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中小学教舍改造、球场改造等多项教育创强工程发包和验收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承包商贿赂共73.5万元。李影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4、深圳海关机关服务处副处长邓志坚违规使用公车问题。今年以来,邓志坚违反规定,先后17次驾驶本单位车辆前往龙岗区探望亲属。邓志坚受到免职处理。
5、阳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李宗焕违规报销费用和收受红包问题。2009年至今,李宗焕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到下属单位报销接待费和虚开发票冲销费用38370元,收受购物卡和红包6000元。李宗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和退赔有关费用
6.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政府党政办主任谢应安大办婚庆问题。谢应安为其女儿大办婚庆,设宴38席,花费48944元;还邀请镇机关同事、村干部等管理服务对象及与其行政职权有关人员31人,并收受该31人礼金共计3100元。谢应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7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九洲办事处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2014年8月13日,珠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九洲办事处用公款购买面值500元的购物卡83张,共计41500元,发给单位在岗人员作为防暑降温补助。该办事处主任陈新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购物卡全部退缴。
8 、广东23家企业因恶意欠薪等重大违法行为被通报
人民网广州9月15日电 (冯芸清)广东省人社厅自开展劳资矛盾化解“攻垒2014”行动以来通报首批重大违法案件,广州、汕头、佛山、东莞、清远的23家企业因恶意欠薪、使用童工等重大违法行为上榜。
其中,佛山市沃德森板业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累计高达约600万元,今年6月份已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及处罚决定、并移交公安,作出财产保全。
在公布的23家企业中,有16家是因为拖欠工资被处罚,其中佛山的企业占了14家。
另外,汕头市澄海区宝贝玩具厂、澄华南洋火锅城和东莞市保明玩具制品有限公司则因为使用童工上榜。
清远市四家民营医院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被行政处罚,今年4月底已整改完毕并已恢复医疗保险基金结算。
9. 番禺房产登记一部长帮人作假 收贿43万余元
经查,番禺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所行政部原部长辛涛在任职期间,利用负责该区二手房交易业务质量审核、商品房预收款业务审核等职务便利,明知某房地产公司在代理部分客户申请房地产交易过户过程中提供伪造的社保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仍滥用职权,对上述伪造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通过,导致相关人员在该区顺利购房过户,并多次帮助该公司加快办理其客户的购房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等业务,先后多次收受贿赂共43.19万元。
辛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10. 深圳中院一庭长帮忙贱卖地块被免职
经查,深圳市中院民事审判庭原庭长刘来平,在办理深圳市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大梅沙某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等事项时,接受他人请托,在未认真审核该案执行依据、执行事项的情况下,签发了已增加“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68万元”内容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使该公司以低价得到该地块,造成国家较大经济损失。
结果:刘来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和免职处理。
11. 东莞沙田镇某农民公寓项目围标串标 13名广州专家获刑
经查,该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结果:沙田镇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原副主任何伟红、原办事员梁志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和五年,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原聘员黄淦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杨克明、邹宏德等13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专家被判处九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缓刑),被注销全部建设注册执业资格和取消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21家企业分别在1-2年内被取消参加东莞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12. 江门派出所长为赌博“撑伞” 收贿500余万元
经查,陈显森在担任蓬江区棠下镇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宾馆在当地经营赌博性游戏机提供便利,先后分9次共收取该宾馆股东蔡秀峰送的“保护费”23万元,以派出所的名义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505.3万元。此外,陈显森还伙同派出所内勤周润生从“小钱柜”中提取42万元进行私分,陈显森分得36万元。
结果:陈显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