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和纪律规矩之弦,严防发生变相违规违纪,营造廉洁、安全、文明、节俭新风。现就清明、五一、端午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1.严禁在上述节假日期间组织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以及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2.严禁借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券;
3.节假日期间无出行任务的公务用车统一定点停放;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出游玩以及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4.严禁在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严禁无故脱岗,违反有关防疫规定和要求;
5.严禁违规使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宴请以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电子礼券红包、消费卡等有价证券;
6.严禁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7.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
8.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
9.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10.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尽责不力等问题。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