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国情怀植心田,欢度佳节勿忘廉”。2021年国庆、中秋佳节将至,祝您节日快乐、阖家幸福!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不折不扣贯彻做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做好本单位、本部门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学校纪委要求广大师生员工,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
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驾驶公车;
严禁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和宴请、旅游等活动;
严禁大操大办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农家乐”、住宅小区等隐蔽场所搞奢靡享受、公款吃喝;
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严禁餐饮浪费行为。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教育和监管,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戒除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营造文明节俭、健康安全、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风尚。学校纪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信访举报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严查快处。
学校纪委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