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元旦、春节廉洁纪律提醒通知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2021年元旦、春节佳节将至,祝您节日快乐、阖家幸福!
按照广东省纪委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强调以下纪律:
1.组织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即将在2021年元旦、春节前夕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落实通报要求。(可参见纪委监察处网站“他山之石”专栏),对照要求进行“体检”,对照案例吸取教训,做到令行禁止;
2.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知精神和省委、省纪委监委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部署安排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
3.结合本单位实际,紧盯元旦、春节假期“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禁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行为,从严从实守好节日“廉关”,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学校纪委将明察暗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信访举报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严查快处。
纪检监察室
2020年12月30日